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科技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视频会议”任务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0〕44号),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崇尚科学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3、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四、岗位聘用及管理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岗位、非事业编,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与市农科所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
五、岗位待遇
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巴彦淖尔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薪资待遇与设岗部门协商确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与相关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市农科所指定邮箱8338837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2023年科研助理+应聘岗位+姓名。
相应设岗部门将对应聘人员应聘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设岗部门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设岗单位联系人。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岗单位联系人。
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和成果转化科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科研和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0478-2611028
附:
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7月21日